关于2017年第二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4-25 09:07:43 作者: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关键字:  

农机鉴[2017]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生产的251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63种产品(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下载.xls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