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轮式拖拉机及农用柴油机推广鉴定证书续展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9-26 09:48:44 作者: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关键字:  


农机鉴(标)函[2017]115号

 

各有关部级推广鉴定实施机构:

开展推广鉴定证书续展工作以来,在对轮式拖拉机产品进行续展鉴定时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旧版大纲与新版大纲对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要求上有差异,具体条款如下:

DG/T 001-2011

4.2.2.7轮式拖拉机应能配备安全架(或安全驾驶室)及安全带,36.75kW以上应安装安全架(或安全驾驶室)及安全带,其强度应符合GB/T 19498、JB/T 7325和JB/T 8303的规定。

DG/T 001-2016

5.2.2.7 轮式拖拉机应安装翻倾防护装置(驾驶室或安全框架)及安全带,其强度应符合GB/T   19498、JB/T 7325和JB/T 8303的规定。

旧版大纲规定,对于36.75kW以下的轮式拖拉机要求能配备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而不必一定要安装,而新版大纲要求所有功率段的轮式拖拉机均应安装。这样就造成36.75kW以下的轮式拖拉机在证书续展时,如果按照原来推广鉴定报告中技术规格进行一致性检查而不关注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的配置问题,可能造成通过续展检查的产品因未配备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而不符合DG/T 001-2016大纲规定。

为解决此问题,经总站技术委员会研究,同时按照DG/T 001-2016中6.3条关于执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原则规定,提出如下操作建议和要求

1、按照DG/T 001-2011大纲鉴定的轮式拖拉机产品在证书续展时,产品一致性检查严格按照DG/T 001-2016大纲规定进行。对于36.75kW以下的轮式拖拉机未安装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的,应要求企业安装上符合大纲要求的翻倾防护装置(由企业选择驾驶室和安全框架中的一种)及安全带。

2、对于安装安全框架的,续展鉴定承担机构在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时可免除DG/T 001-2016中4.3.4.2所规定的试验项目,通过审查所配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的强度试验报告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大纲规定则予以认可。对于安装驾驶室的,续展鉴定承担机构在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时除审查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的强度试验报告外,还要按照DG/T 001-2016中4.3.4.2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追加试验,符合要求后予以认可。

3、对于配置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后所造成的产品一致性差异(如产品外廓尺寸及产品质量等),予以认可并作为新的鉴定产品基准。

4、对于本说明发出以前已经完成的36.75kW以下的轮式拖拉机证书续展项目,请各续展鉴定承担机构按照本说明进行复查,对新配置翻倾防护装置及安全带的产品重新出具续展报告,重新审批。

对于柴油机推广鉴定证书续展工作,因新旧大纲关于产品涵盖的规定不同,存在原被涵盖产品可能不符合DG/T 003-2016《农用柴油机》规定,超出涵盖范围的被涵盖产品能否续展问题;另有作为取得推广鉴定证书的主机型因故取消,能否把其中一个被涵盖机型作为主机型来申请续展等问题。对以上问题,经总站技术委员会研究,提出如下操作建议和要求:

1、柴油机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时,对于有涵盖产品的请按照DG/T 003-2016《农用柴油机》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涵盖规定范围的予以删除,不予续展。

2、对于企业申请注销推广鉴定证书中的主机型产品型号,而以其中一个被涵盖的机型来代替作为主机型申请证书续展的,可以受理,并按照DG/T 003-2016《农用柴油机》规定进行续展鉴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