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鉴)函〔2018〕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3号)要求,各鉴定机构已将证书信息和技术规格信息等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抓取试验鉴定信息提供支撑。
为确保平台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避免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和农机用户的误用,保证平台平稳顺畅运行,请各鉴定机构于2018年7月10日前,删除平台上的失效证书信息,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备份、备查工作。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