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二批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粤农机鉴〔2018〕55号


发布时间: 2018-10-12 10:59:41 作者: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关键字: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漳浦长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CH-4HL-2型履带式花生联合收获机等7个产品(鉴定信息见下表1)通过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8年10月9日8:00至10月15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8年10月15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jdzzhk@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咨询、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18年第二批农机推广鉴定信息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刘成侣,联系电话:020-37373760,邮编:510515,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同沙路276号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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