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2018年第五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2-24 13:33:53 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关键字:  

农机鉴[2018]1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山东龙口凯祥有限公司等147家企业生产的432种产品(见附件)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8年12月28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bujibaogao@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调查线索,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153,电子邮箱:bujibaogao@126.com,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附件: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五批).xls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代章)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