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机鉴〔2019〕26号
一、受理范围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包括推广鉴定和专项鉴定,依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推广鉴定大纲及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专项鉴定大纲进行,受理的产品种类应在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范围内。到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应于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换证申报(通过我站发放证书并在产品种类指南范围内的产品)。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按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相关规定受理。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产品试验鉴定的客户(申请单位/委托方),将申请试验鉴定相关技术文件书面材料(要求见下表、未说明的各一式一份、首页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寄送至我站。
2、我站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客户。对不受理的申请,说明原因,退回提交的资料;受理的通知客户协助配合开展试验鉴定工作。
申请试验鉴定须提交的技术文件书面材料(√须提交)
附件: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
2.企业自我声明
3.产品照片
4.用户名单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6月25日
(联系人:刘成侣、蒋姣丽,联系电话:020-37373760、37388561;电子邮箱:jdzzhk@126.com;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同沙路276号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科)
广东省农业机械产品试验鉴定业务办理指南(粤农机鉴〔2019〕26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