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2-14 17:00:37 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业务处 关键字:  


农机鉴推〔2020〕1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下称总站)核发的农业机械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下称《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下称《工作规范》)《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下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总站组织开展了2020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下称证后监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由18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共同对涉及134家企业的200张农业机械鉴定证书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全部符合要求的为157张证书,占78.5%。

(一)监督对象

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的2018年获得部级推广鉴定的证书中随机抽取,专项监督根据投诉等情况指定证后监督对象。

(二)监督人员

各承担单位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证后监督人员,组织证后监督小组,每个小组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

(三)监督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名称、地址一致性。检查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检查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证后监督结果

2020年共监督检查200张证书,涉及134家企业的273个产品。其中: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的证书为143张证书,涉及97家企业的184个产品,占71.5%;证后监督结论为“整改确认后合格”的证书14张,涉及11家企业的15个产品,占7%;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的证书16张,涉及15家企业22个产品,占8%;企业申请注销的证书22张,涉及19家企业的47个产品,占11%;无法与生产者取得联系的证书5张,涉及4家企业5个产品,占2.5%。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推广鉴定证书标志管理、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等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无样机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机,涉及11张证书17个产品。

(二)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变化超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要求,涉及谷物烘干机、轮式拖拉机和微耕机产品共4张证书4个产品。

(三)未制作或粘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或制作的标志格式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涉及14张证书15个产品。

(四)因市场变化、优化升级等原因,企业申请注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涉及22张证书47个产品。

(五)企业已决议解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已注销,涉及1家企业。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要求,证后监督结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见附件1);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的,依据《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规定,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其中不合格原因涉及生产者的,依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其全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见附件2);申请注销证书及无法与生产者取得联系的,依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注销(见附件3)。

 

附件.xlsx

附件:1.维持有效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2.撤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3.注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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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