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鉴综〔2021〕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安徽久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生产的57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见附件1),蚌埠依爱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见附件2),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45种产品更换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3)。
附件:1.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1年第一批)(点击下载).xlsx
2.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1年第一批)(点击下载).xlsx
3.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1年第一批)(点击下载).xlsx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