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规范实施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 13:07:42 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鉴定业务处 关键字:  

农机化总站〔2024〕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施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明确相关要求、统一把握尺度、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农机试验鉴定高质量发展,总站定于2024年4月在海南省琼海市举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规范实施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讲农机化发展、试验鉴定新形势;

(二)宣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和程序新要求;

(三)讲解最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实施要求;

(四)宣贯《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单粒(精密)播种机》《穴播机》《打(压)捆机》等农机推广鉴定大纲;

(五)讲解推广鉴定证书注册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讲解推广鉴定申请受理要求和程序;

(七)讲解推广鉴定发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讲解推广鉴定证书信息变更有关要求和程序;

(九)讲解推广鉴定证后监督有关要求和程序;

(十)推广鉴定工作交流答疑。

二、参加人员

总站领导及相关人员,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分管领导、推广鉴定项目管理人员及鉴定人员,生产企业技术或质量主管及鉴定管理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及技术人员,邀请部分省农机主管部门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人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3-24日,会期2天。4月22日报到,25日疏散。

地点:琼海博鳌海岛森林酒店(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中心玉带路56号,总机号码:0898-62777777,王荣:18976981199)。

四、有关事项

(一)为便于安排食宿,请参会代表于4月15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或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jhzzjdyw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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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

(三)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用餐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培训费收取采用银行汇款或采用现场刷卡、支付宝、微信方式。采用汇款方式付款的,请于4月15日前由会议代表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总站,汇款备注“海南推广鉴定培训+税号”, 汇款单位名称与开具发票抬头保持一致,报到时需出示汇款凭证复印件。培训费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支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次培训班全部开具电子发票,请务必提供准确开票信息(名称、税号、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开户账号:1122070104001721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五)联系人:

相姝楠:010-59199153,15101127349

王帅洋:010-59199062,18437911379

传真:010-59199062

 

附件:1.培训班报名表

           2.交通路线

           通知附件.doc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