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总站〔20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中心、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各有关企业:
为了规范高效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4〕61号)要求,我站组织开展了推广鉴定大纲版本差异识别工作,并根据识别结果研究确定了2024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产品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的符合性确认方法。现予公布。
附件:2024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产品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的符合性确认方法.doc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