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鉴综〔2025〕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长丰县新开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见附件1),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安徽文尧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1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更换(见附件2),撤销安徽聚福智造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4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
经确认,准予无为皖江粮食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9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册,换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4),有效期满未予注册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自动失效。
附件:1.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2025年第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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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变更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十三批)点击下载.xlsx
3.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十三批)点击下载.xls
4.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注册确认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十三批)点击下载.xlsx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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